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省牛路岭灌区工程电气一次设备采购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招标人为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海南省牛路岭灌区工程为Ⅱ等大(2)型工程,工程建设构建以输水和排水为主的体系,输水渠采用总干渠—干渠—分干渠(管)—支渠(管)(干斗口)的体系结构,排水采用分区独立排水的格局。牛路岭灌区工程设计灌溉面积56.6万亩,其中新增灌溉面积23.2万亩,改善灌溉面积33.4万亩。
工程建设内容为新建引水总干渠、万宁隧洞、万宁干管、分干渠(管)3条、干支2条、支渠(管)13条、补水渠(管)3条及改扩建干支渠18条(包括排沟1条)。工程新建和改扩建渠道合计总长为192.19千米,其中:干渠总长21.21千米,分干渠(管)41.68千米,干支10.4千米,支渠(管)47.36千米,补水渠(管)2.60千米,改扩建渠道长68.94千米(含新建中平仔水库引水隧洞0.08千米)。
本工程建筑物1028座,包括隧洞4座,渡槽141座,倒虹吸7座,陡坡27座,暗涵40座,桥涵241座,水闸85座,阀井288座,斗门98座,泵站2座,渠下涵59座,排洪渡槽29座,管桥7座。
2.2 项目交货地点:不少于以下3个地点:(1)海南牛路岭灌区项目施工现场指定地点(最远交货点距离大茂镇牛路岭项目部(大茂镇G223国道西侧面门牌148号)25公里);(2)海南省万宁市山根镇中铁十八局项目部;(3)海南省琼海市阳江镇岭下村。
2.3 计划交货期
计划交货期12个月,设备供货根据施工现场进度要求,分期完成供货。
2.4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海南省牛路岭灌区工程电气一次设备及其附件、配套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器具。投标人承担上述设备的设计、制造、出厂前试验及验收、包装、保险、运输至工地指定地点、现场开箱交货,指导安装调试、现场试验、试运行和验收,提供技术文件及资料、负责组织培训及设计联络会、现场技术服务、保修服务等工作。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总干渠渠道工程电气一次设备;
(2)万宁片区渠道工程电气一次设备;
(3)琼海片区渠道工程电气一次设备;
(4)老何村泵站电气一次设备;
(5)排园泵站电气一次设备;
(6)管理区电气一次设备;
(7)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任何元件和装置,如果本文件未专门提到但它对一个装置的完整性和性能良好的设备又是必不可少的,或者为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必不可少的话,那么该元件和装置,也都应由投标人提供。除报价表中明确的元部件外,其它正常运行、维护所必须的元部件及附件也在供货范围内。
2.5 本标段估算金额:416.6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本次招标开关柜及配电箱产品的生产、制造能力。
(2)本招标项目中10kV变压器、箱式变电站、柴油发电机组等其它设备,若非投标人自身生产制造的,须提供相应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招标项目的授权书。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3 业绩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至少有过一项单个项目中电气一次设备合同额不低于400万元的电气一次设备供货业绩(以合同为依据,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承诺本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问题等或不良行为等被本项目所在市﹝州﹞及以上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其在规定时期内参加有关水利市场活动状况(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5 其它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均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5年5月21日9时至2025年5月28日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电汇时应注明本招标项目编号“NLLGQ-CG-2025-05”),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东支行;
银行账户:9550880071897000151。
4.3 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等材料(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上述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15022085207@163.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代理机构确认。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11日9时30分,地点为: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60号
邮编:300222
联系人:刘工
电话:022-28702782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邮政编码:300204
网址:http://www.zdww.cn
电子信箱:15022085207@163.com
联系人:杨然然、赵雪宁
电话:022-23266688转803,15022085207、17732709123
发布日期: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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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督导审计部
电话:022-28066354